[2020]年度课题-12 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公司治理模式研究

课题编号:ISCKT2020-N-1-12 课题单位: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课题成员:龚新宇 崔浩 黄斌 罗琳娜 齐晓飞 张安 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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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治理源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的委托代理问题,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从2003年起,国有金融保险集团陆续启动以公司治理为核心的股份制改造,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构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公司治理发挥实质性作用。随后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实践,国有金融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在股权结构多元化、董事会构成多样化、决策程序规范化、信息披露透明化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对照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照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要求,我国金融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还不能完全适应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体系更加复杂的趋势,尚不完全符合现代金融企业权责对等、激励相容、风控严格等特征,进而引发出个别金融企业的风险和乱象。

通过系统梳理公司治理理论研究中制衡与效率关系、股东与利益相关者关系、激励与约束关系、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认真分析我国金融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现状与问题,研究发现,目前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公司治理的主要短板在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突出,公司治理制衡功能作用不明显,多层级法人治理结构下的管控机制发挥不充分,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不到位,股东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结合监管要求和行业公司治理建设实践,本研究认为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公司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建立完善“前有授权、中有内控、后有审计、政治上有巡视、董监事有派驻”的治理模式。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结合,坚持遵循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规律,坚持规范“三会一层”体系运作,坚持构建市场化、长期化的激励机制等基本原则,落实好将党的领导更好融入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公司治理、规范“三会一层”体系履职质效、加强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统筹形成内部监督合力、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等六方面具体举措,全面优化提升国有金融保险集团公司治理效能。

关键词

公司治理模式;国有金融保险集团